答:(一)提交资料
退役军人申报“红星堡垒户”时,应向所在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提交相关资料,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应在接收资料后20个工作日内,提出是否同意建立的意见,并报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审核备案。
(二)考察评估
由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征求公安、市场监管、规土、纪检等部门意见基础上,对申报者的政治表现、场所设施、群众基础等进行考察评估,并面向社会公示5个工作日后,提出审核意见。
(三)认定授牌
对经审核具备“红星堡垒户”条件的,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认定授牌。“红星堡垒户”挂牌期限为3年,3年期满后,经考核合格的可继续挂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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